淄博市特殊教育从1959年起步,历经六十余载风雨,现已涵盖视障、听障、智障、自闭症、脑瘫及多重障碍儿童少年;集康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62人,其中国家级名师1人,省特级教师4人,正高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48人。学校同时挂“淄博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牌子,承担全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职责。学校被表彰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规范化学校、省教学示范学校、省文明校园等,是全国医教结合师资培训基地,是长春大学、济南大学、滨州医学院等高校教学基地。
一、招聘岗位
特殊教育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思政教师1人(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16日及以前取得。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6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8980/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33-7868339。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看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及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人社局《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相关要求执行(网址:http://edu.zibo.gov.cn/art/2021/7/12/art_3540_2137895.html)。
五、工作咨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3-7868339
附件